2014年,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漳政办[2014]64号)等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深化内容,规范流程、拓展形式,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
1、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情况。
我委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截至12月10日,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在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对于民众较为关心的项目审批情况等政府信息,更是同步公开在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漳州市档案馆、漳州市图书馆及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公示栏。
2.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或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相关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为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3.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我委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了“互动交流”专栏,设置了“领导信箱”、“咨询投诉”、“意见征集”、“在线留言”等6个二级目录,方便群众对我委工作的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委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主动公开委直接实施及依法委托行使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上信息均可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及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获取。二是主动公开行政审批结果。今年1-11月,我委共审批项目195个,除2个涉及敏感信息项目未公开外,其余193个项目的审批信息均在我委门户网站、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共享专栏、漳州市档案馆、漳州市图书馆及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公示栏主动公开。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漳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的“简易处罚案件”栏目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在我委网站“公告栏”栏目及时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对部门预算和决算全部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审批公开信息”栏目公开项目审批信息。截至目前,公布项目审批信息132份。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委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管理,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4年,我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在线提交1件,信函提交2件,均按时办结回复,回复率100%。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按照要求,有重点、有侧重地组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根据《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互动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面复、回电、致信等方式进行反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力度还需加大,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三是信息公开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快。
三、2015年政府信息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宣传。要坚持把《条例》、《办法》学习活动纳入年度重要工作中,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同时,做好对外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2、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3、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