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我委通过政府网站、本委网站及漳州新闻网发布《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漳州市中心城区(芗城、龙文)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停车服务收费定价意见。该信息的浏览量为520次,共收到有效意见建议49条,其中:赞同本收费方案32条,占65.3%;提出意见建议17条,占34.7%。不采纳的意见建议归纳为三点:
1.超出1小时的,每半小时加收改为按1小时加收;超出1小时的,收费每半小时加收2元太高;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降低为5-20元。
不采纳理由:国家、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指导意见明确要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路内停车应以促进快停快走为导向,因此,按每半小时加收更符合国家政策。与省内其他9个地市比较,我市每半小时加收2元、路内泊位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在全省排位第五,处于中游水平。
目前,在实践中也起到有效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的作用。
2.路内停车泊位首时停放免费时长由半小时延长到1小时。
不采纳理由:省内福州、厦门首时停放免费时长为15分钟,其余均为30分钟。我市免费时长定为30分钟,有利于车位快速流转。
3.夜间免费时间太短。
不采纳理由:本次定价已将夜间免费时长延长半小时,即由原来的22:00-次日7:30延长为21:30-次日7:30,省内宁德免费时长10.5个小时,漳州、泉州、莆田10个小时,厦门、三明9.5小时,福州、龙岩9小时,南平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