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http://fgw.zhangzhou.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6-2027130,传真:0596-2053931,电子邮箱:zzsfg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委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推动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政策制定前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及不采纳理由,全年共开展3期调查征集,收到意见88条。二是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在我委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图片等形式,围绕政策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解决问题等进行解读,并实现政策与解读文件的双向关联,全年共发布解读信息13篇。三是重点领域政务信息、重要业务信息公开方面。在我委网站公布2023年重点项目目录876个,其中工业项目396个,城建环保项目231个,交通项目39个,能源项目29个,服务业项目68个,农林水项目58个,社会事业项目55个。每月及时更新重点项目建设情况,1-12月累计完成投资占年度计划的114.8%,超序时14.8个百分点。178个省级重点项目(含省管项目23个)完成投资988.2亿元,占年度计划113%,超序时13个百分点,其中漳州市管项目155个,完成投资725.2亿元,占年度计划116.2%,超序时16.2个百分点。及时公开项目审批核准情况,2023年我委共审批核准项目50个,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43个项目已全部在我委网站主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规范格式登记,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按照《规定》并在时限内办结。2023年度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9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批复文件。10件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进行受理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2023年6月,印发《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漳发改经研〔2023〕1号)、《漳州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漳发改经研〔2023〕2号),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二是严格涉密审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形态审查,拟公开的信息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填报《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市发改委(大数据局)制定完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漳州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也为我委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转提供保障。
(四)做好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网站方面。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在发改网站设置“节粮爱粮”专栏,下设“粮安漳州”“相关文件”“与粮同行”等3个子栏目,集中发布相关政策通知、文件解读、工作动态等。二是微信公众号方面。优化菜单栏设计,设置“便民服务”(点击跳转至国务院网站、公示公告、办事指南、互动交流、在线咨询);保留“价格之窗”,定期更新全市食品价格监测情况;结合全市中心工作,新增“9+5 产业布局”专栏,点击即可了解全市产业布局情况;完善“项目推进”“营商环境”“七比一看”“粮安漳州”等多个专栏,方便查找阅读相关文章。三是发布政策解读。今年发布解读信息13条,采取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2种以上解读形式,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均做到互相关联、同时发布,解读文件均明确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四是积极回应关切。围绕全市发改领域重点工作,如项目建设、新能 源发展、粮食安全、数字发展、铁路建设、价格管理等业务,及时发布新闻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五是开展互动交流。咨询留言方面,规范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1件,在微信公众号答复网友在线咨询、网上留言95条。意见征集方面,结合发改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焦点,发布价格收费等意见征集3期。网上调查方面,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漳州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知识等问卷调查3期,每期调查问题保持在10个左右。六是完善功能设计。积极开展“搜索即服务”,针对发改业务关键词,实现对政策搜索结果、数据搜索结果的可视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保障省政府网站。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惠企政策汇总”栏目的保障工作,已圆满完成任务。二是保障市政府网站。政务访谈方面,今年举办在线访谈1次(参加省电视台录制)。互动交流知识库方面,根据要求已更新录入“常见问题”“智能问题”120条,已向市政府办提供“智能搜索”模块的同义词40条、通俗语40条、错别字40条;根据要求向市政府办提供“政务词典”4条;按要求报送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三是打造创新案例。做好优秀创新案例申请工作,配合完善“漳州市以数据赋能提升公租房服务管理”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1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 通知收取金额 (元) | 实际收取金额 (元) | 通知收取件数 |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 0 | 0 | 0 |
六、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发改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整体运行顺畅,内容保障及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要求各科室梳理能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汇总,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继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制度,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并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