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核定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西洋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并现场对照西洋学生公寓A9#楼3-6层的实际住宿条件,考虑到该公寓楼政府采购招标租金成本较高等实际,经研究,现就西洋学生公寓楼A9#3-6层共1140个床位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西洋学生公寓楼A9#3-6层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142间852个床位):97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4人间(72间288个床位):11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
二、其他事项按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做好收费报告及公示工作,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3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附件:西洋学生公寓A9#楼床位分布情况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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