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事业性收费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漳发改服价〔2023〕5号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3年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我委对2023年度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更新。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66


附件:漳发改服价〔2023〕5号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